测量方法及量具的分类
所谓测量方法是指所用的量具或量仪与测量条件的总和。根据具体条件和所用的量具或量仪,测量可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或方法来进行。
一、测量方法
(一)从获得测量结果的方式分
1.直接测量——被测的量可直接从量具或量仪的读数装置上读得。例如用角度尺测量角度。
2.间接测量——被测的量是根据与它有一定关系的所测的量间接(如计算)得到的。例如,通过测量弦长、弓高求圆弧直径。
(二)从比轮方式分
1.绝对测量——能直接从量具或量仪上读出被测量的实际值。用绝对量法时,量具或量仪的测量范围必须超过被量的尺寸。
2.相对测量(比饺测量)——只能直接得到被测的量相对于标准量的偏差值。它的测量范围是很狭小的,例如用量块为基准,在光学计上测量长度尺寸。
(三)从接触形式分
1.接触测量——在测量时,量具或量仪的测量面(触端)直接与被测表面相接触。例如,用千分尺测量尺寸,在干涉仪上检量块。
2.非接触测量——在测量中,量具或量仪的测量面不同按测表面直接地机械接触,而是通过其它的介质(如光、气等)与工件接触,例如在投影仪上测量。
(四)从同时测量参数的数目分
1.综合测量——是将被量件的真实外形与极限外形相比较,以各参数的总公差限制各组成部分的偏差的测量。例如用各种极限量规来检验制件,象用螺纹塞规检验螺母螺纹(即综合检查中径、螺距和半角的偏差)。
2.单项测量一一是分别测量问一工件的每一个被测参数的量。例如分别测量螺纹的中径、螺距和半角。
(五)按测量时间分:
1.主动测量——量具或量仪与机床、刀具、工件组成闭环系统,测得结果的信号反馈于系统。例如自动线上的自动测量。
2.被动测量——对加工完毕的零部件按要求测量。例如工件加工后测量。
量具的分类
量具按其用途可分为:
(一)基准量具——量块、角度量块、多面棱体,线纹尺等。
(二)通用量具——塞规、卡规、环视、塞尺、刃尺、直尺、卷尺、半径样板、游标卡尺、干分尺、百分表、千分表、杠杆百分表等。
(三)测量角度用量具——角度量块、角尺、正弦规、正切尺、圆锥量规、游标角度尺、水平仪,分度台等。
(四)测量形位的量具——光学平晶、平台、样板平尺、角尺等。
(五)测量表面光洁度的量具——光洁度样块等。
(六)测量螺纹用量具——三针、螺纹量规、螺纹千分尺等。
(七)测量齿轮各参数的量具——齿厚游标卡尺,功法线分尺,基节规等o
(八)半自动及自动量具——单尺寸或多尺寸测量检验装置,加工中检验装置及自动检验分选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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